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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晟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2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2/12
違規日期
2017/08/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時,於貴公司廠房周界明顯可聞氨氣刺鼻惡臭(判定位置:本市鼓山區大順一路430號前,貴公司廠房大門口),嗣進入稽查,發現係貴公司進行管線拆除作業時,因未裝置惡臭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致舊管線管內殘餘之氨氣外洩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四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430號
統一編號
222530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