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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100010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違規日期
- 2016/1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阿來工程行原係核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81號已於106年4月6日廢止),許可證內容未包括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現場堆置磚、瓦、廢木材混合物……等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條第1項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臨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板成路1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