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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2005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2/27
違規日期
2019/11/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新社區中和街2段95巷)執行限期改善屆滿查驗作業,惟現場仍未完成改善,缺失如下:(一)廠內堆置採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惟其建築物未符合逸散管辦第2條第2項所指之封閉式建築物,違反逸散管辦第4條規定。(二)廠內車行路徑及區域舖設RC路面,惟有路面色差,違反逸散管辦第6條第2款規定。綜上,本局本次執行改善期限屆滿查驗,貴公司未依本局108年10月5日中市環空字第1080117089號函於108年11月4日前完成改善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2月7日前向本局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9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中和街二段一四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新南段1011地號(臺中市新社區中和街二段95巷)
統一編號
827660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