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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違規日期
- 2023/0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2第2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一廠收受事業廢棄物,經製程產出之資源化產品符合特定工程使用,惟未於112年1月1日前檢具R222檢測資料送核發機關;另查該廠111年產品銷售對象有正順環保有限公司,該公司身份不符合處理許可銷售對象內容。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2第2項、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坪頂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6鄰坪頂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