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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07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違規日期
- 2018/06/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田中鎮沙崙里興酪路260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00537-04號),該製程定期檢測項目為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三級:每年檢測一次,第二年以後之定期檢測,應於相同於第一年定期檢測月份之前後一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查貴公司屬指定公告應定期檢測之對象,該製程第1次檢測日期為106年4月13日,依上揭管理辦法規定107年度應於3月至5月底前完成定期檢測,惟107年度未完成定期檢測。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二路一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興酪路26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