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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清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文號
44-114-04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4/08
違規日期
2025/0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224-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合先敘明。2.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作業。」;經查貴事業申報之營運紀錄,編號H53802631131200017接受事業廢棄物(D-1703廢潤滑油)日期為113年12月3日,完成廢棄物處理日期為114年1月3日,已逾上開應完成廢棄物處理作業之期限,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五路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五路二六號一樓
統一編號
9741378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