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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揚養豬場
- 文號
- 30-113-100009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違規日期
- 2024/07/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5,007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係從事畜牧業(正揚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804-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場廢水收集管線脫落,導致畜牧廢水疏漏由雨水道流至場外溝渠,造成溝渠污染,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007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子段水流小段九六七、九六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三民路二段718巷120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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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