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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觀止溫泉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50010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5/19
違規日期
2016/08/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於106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6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並限於106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五八、五八之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五八、五八之七號
統一編號
8009880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