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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幸福環保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20040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2/29
違規日期
2017/05/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C-601)載運廢棄物(垃圾包約3噸),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臺北市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遞送聯單),惟該證明文件中除清運機構、清運車號及產生源事業機構名稱外,其餘欄位均空白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信義路二七巷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與中興路交叉口
統一編號
705871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