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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3/12/27
- 違規日期
- 2023/1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表面塗裝程序,依據所申報之原物料憑證資料,使用含揮發性有機溶劑原物料(調薄劑、塗料及洗版劑等)107年數量計28.12公噸/年、108年數量計22.55公噸/年、109年數量計21.06公噸/年、110年數量計16.87公噸/年、111年數量計12.20公噸/年,屬環境部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以金屬或非金屬品為原料,經表面塗裝或乾燥等程序,從事表面塗裝作業,其使用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用量為20公噸/年以上),惟貴公司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光村虎坑巷五二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光村虎坑巷五二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