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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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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26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違規日期
- 2020/04/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27日派員至貴事業所在廠址現勘,現場屬貴事業之廢棄物已清理完畢,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貴事業申報109年2月份尚有廢棄物貯存量但未有清除、處理聯單申報紀錄,現場人員表示係於搬遷時委由搬家公司一併清運,且貴事業也無法提供相關清除、處理證明文件,爰本局認定貴事業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予以妥善清理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民豐路四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民豐路49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