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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14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違規日期
- 2024/09/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立於本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7號、11號,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且領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本局於113年9月5日會同貴公司負責人至本縣鹿港鎮彰濱五路二段279號旁稽查發現(一)本縣鹿港鎮彰濱五路二段279號旁貯存廢(污)水處理設施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惟貯存位置與污泥量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二)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無機性污泥貯存量有申報錯誤情形,(三)本縣鹿港鎮彰濱五路二段279號旁貯存無機性污泥事業廢棄物,惟現場有水滲出情形,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七號、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7號、11號及彰化縣鹿港鎮彰濱五路二段279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