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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3/03/25
- 違規日期
- 2023/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露天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及廢五金類),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本局於111年12月2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110143111號函附裁處書(字號:40-111-120007)處分在案,並限期於112年1月19日前改善完成(112年1月3日送達),續經本局於112年3月22日11時整派員前往複查,前開違規情形仍未完成改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圳前里和睦路二一二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圳北段302 30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