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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4/10
- 違規日期
- 2023/01/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查貴公司於112年1月13日提送湖口廠111年第四季(半導體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及無機酸污染防治紀錄申報書),經本府環保局審查防治設備(A001、A002)流量計比測日期為111年11月22日未符合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每年至少以已標準檢測方法比測乙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實踐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