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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6/14
- 違規日期
- 2024/0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5月29日來函揭示,貴公司廠內未完成再利用之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等),出貨總量約700公噸予台南市長青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先予敘明。經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華一街632號之工廠登記狀態為歇業,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塑膠混合物最大月產生量為0.01公噸,前開計畫書附事業於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未清理之廢棄物應為廢塑膠64公噸/月,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交付廢塑膠混合物予長青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約700公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一街六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一街六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