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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3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3/11
- 違規日期
- 2020/11/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109年11月6日14時4分清除車輛(KEB-7261)載運數包泡棉(袋裝)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長80公分×寬40公分×高10公分)之泡棉,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中正路八八巷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