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詹清森(養豬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詹清森(養豬場)

文號
30-100-120010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1/12/21
違規日期
2011/10/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永定厝段九一二、九一三、九一四號安定里一一鄰田寮路六之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永定厝段九一二、九一三、九一四號安定里一一鄰田寮路六之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