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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違規日期
- 2019/05/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彰化市南美里崙美路195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8年5月6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4月至108年3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000000非製造程序D-0299(107年8月、9月、108年1月、3月)、D-0699(108年2月、3月)、D-0799(108年2月、3月)、250059金屬表面塗裝程序D-0801(108年2月、3月)、D-0802(108年2月、3月)、370001廢水處理程序A-8801(108年2月、3月)、D-0902(107年12月至108年3月)、250058金屬電鍍處理程序B-0199(108年2月、3月)、B-0299(108年2月、3月)、R-1201(107年11月)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為有質量不平衡之情事,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30日現場稽查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南美里崙美路一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南美里崙美路一九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