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120003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違規日期
- 2018/03/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107年3月2日本縣消防局通報貴公司工廠火災,現場火災延燒造成明顯大量空氣污染(粒狀物)產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縣消防局現場已立即將火勢及濃煙撲滅,則不另命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行為時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大崙路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大崙路6-3號
- 統一編號
- 2240751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