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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2000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12/11
違規日期
2018/03/0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107年3月2日本縣消防局通報貴公司工廠火災,現場火災延燒造成明顯大量空氣污染(粒狀物)產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縣消防局現場已立即將火勢及濃煙撲滅,則不另命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行為時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大崙路六之三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大崙路6-3號
統一編號
224075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