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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

文號
23-106-04000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4/24
違規日期
2017/03/17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至新店區環河路上稽查「臺北捷運環狀線CF640區段標工區(CF643B標-橋樑工程)」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10點。(2) 車行路徑:工區內至主要道路未採行防制設施(雖鋪設鋼板,惟積塵甚厚),記缺失10點。(3) 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未有效清洗,有明顯車痕,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及10條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與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前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二六五號二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上
統一編號
0102042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