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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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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33
- 處分日期
- 2022/02/10
- 違規日期
- 2021/12/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J-5333,半拖車車號:HL-787】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2月24日行經本縣竹塘鄉九塊厝堤防(座標:23.8388649.120.3933009)時,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12月24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東和里萬年路二段九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竹塘鄉九塊厝堤防(23.8388649,120.393300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