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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松榮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0002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17
違規日期
2019/08/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7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廢水收集井(一)(序號:T01-1)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小於4.0,未符合領有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核准範圍(核准範圍值為6~9),即屬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原廢(污)水收集設施之原廢(污)水氫離子濃度指數(pH)未符合核准範圍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臥牛巷二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臥牛巷二九之一號
統一編號
857487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