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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6/17
- 違規日期
- 2025/05/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營建管辦)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6條、第17條、第18條,共記點缺失7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6條、第7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二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豐榮,豐樂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