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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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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84
- 處分日期
- 2022/02/25
- 違規日期
- 2022/02/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依貴公司111年2月11日111年新(濱)環廢字第021101號函報備彰濱廠110年12月1日、110年12月21日、111年1月5日清運至可寧衛蘇伊士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聯單編號:N15A040511000341、N15A040511000369、N15A040511100003)處理進度案,經本局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確認上開聯單清運日期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運後35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4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仍請持續追蹤並於上開廢棄物妥善處理完成後檢送相關證明文件,報本局備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4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九○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線工南二路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