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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10052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違規日期
- 2018/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12月5日洺字第1070001205號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107年12月24日高監車字第1070236560號函復,及貴公司107年12月27日函檢送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文件(第1次修正版),發現清除車輛(641-TG、AAS-003)分別業於107年10月17日、107年9月17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三二一巷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321巷22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