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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52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違規日期
- 2019/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7之3號)查核調閱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廢棄物(C-0102)資料,發現107年1月至6月及8月之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適用107年9月變更前版本)核定最大月產生量(0.982公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