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2001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違規日期
- 2018/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預拌混凝土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月16日執行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於106年9月6日接收1筆煤灰進行再利用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廢清法)相關規定情事:未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清除、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2267398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