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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3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3/25
- 違規日期
- 2024/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經查現場未依許可證內容辦理情形如下:廠內4樓之許可證核准「廢耐火材(D-0501)」貯存區貯放「焚化爐底渣(D-1103)」。廠區5樓經查非屬許可證核准作業範圍,有貯放「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紙(R-060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