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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3/03
 
            
            
                
- 違規日期
 
                - 2023/12/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12臺北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經查發現堆置廢棄物(廚餘,廢棄物代碼:H-1002、植物性廢渣,廢棄物代碼:D-0102),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二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八連路二段162號之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