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120004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違規日期
- 2021/01/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崙背廠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8日查核,發現109年10月至12月使用油性油墨量為15.03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查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即逕行從事凹版印刷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崙前村大利街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崙前村大利路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