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8-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2/02
- 違規日期
- 2019/08/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59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置放氯化鐵成品桶之防溢堤內積聚之廢(污)水由閥門流出並於廠內地面及溝渠漫流,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於貴公司RD02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40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88mg/L,標準值30mg/L;鎘檢驗值0.318mg/L,標準值0.03mg/L;溶解性鐵檢驗值5300mg/L,標準值10mg/L; pH檢驗值2.2,標準值6~9,未符合化工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9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經華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經華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