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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12-08001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8/28
違規日期
2023/04/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改制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0日至貴廠執行督察,貴廠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6、8號從事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97-04號),督察當日發現固定污染源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2)運作時,壓降表顯示壓降約0.3KPa(許可條件0.5~2KPa),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運作袋式集塵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六號、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六、八號22.4987001,120.4089864
統一編號
2434756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