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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文號
20-108-06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6/11
違規日期
2019/03/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場區外下風處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檢驗結果數值為6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七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寶廍路378之38號
統一編號
588074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