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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4000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4/07
違規日期
2016/12/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五路9號設廠,從事布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N2179-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操作中,查其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303(105年9月至12月8日止)液鹼使用量操作紀錄為50-475公斤/日,未符合操作許可證之規定(液鹼操作範圍1,287-1,609公斤/日),核認定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5月3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五路六、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五路九號
統一編號
239447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