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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食品行

文號
40-113-10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0/09
違規日期
2024/08/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齋明街62巷95號稽查,臺端於該址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臺端將收受之廢木材(板)(R-0701)做為燃木鍋爐使用之燃料,惟臺端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逕行營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光明里齋明街六二巷九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齋明街62巷95號
統一編號
9156295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