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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26
- 處分日期
- 2018/06/23
- 違規日期
- 2018/05/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消防局於107年5月26日20時14分通報,並提供佐證照片參辦,經檢視照片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同月28日15時3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南星路2708號稽查,經查係貴公司承攬『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S4S5碼頭護岸及新生地填築工程』,貴公司將高雄港內疏浚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包含廢橡膠、塑膠及木材等雜物),於施工區內進行分類,分類後之廢棄物露天堆置於施工區內空地,疑似因近日天氣炎熱,廢棄物堆置蓄熱自燃而發生火災事件,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忠孝東路五五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南星路27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