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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文號
40-111-01005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1/17
違規日期
2021/12/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係本局110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設本市岡山區大遼里1鄰大遼路1-2號,本局110年12月9日稽查當時貴公司朱凱龍廠長表示,尚未取得政府許可之工廠登記證,工廠已陸續生產產品販售,並收受廢木材當作生產原料製作木質顆粒燃料產品,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7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里大遼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里大遼路一之二號
統一編號
2450796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