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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清水畜牧場
- 文號
- 30-108-120009
- 處分日期
- 2019/12/10
- 違規日期
- 2019/09/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4,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張清水畜牧場於108年9月2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250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52mg/L,標準值: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九七地號潮厝村一鄰湖厝一二六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九七地號潮厝村一鄰湖厝一二六之七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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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