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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3/02
- 違規日期
- 2021/0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三路四段199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7年12月至109年3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212250002)進行勾稽比對並於110年1月21日現場稽查,貴公司平版印刷作業程序107年12月及108年7月分別產出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5.816公噸及2.626公噸,金屬表面塗裝程序107年12月產出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5.816公噸,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平版印刷作業程序最大月產生量為1公噸、金屬表面塗裝程序最大月產生量為3公噸,皆逾百分之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三路四段一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三路四段一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