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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6/09
- 違規日期
- 2022/04/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學甲廠從事水泥業,經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28日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電錶讀數(稽查當時,僅記錄至111年2月15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1年5月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003)限期111年5月1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5月11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六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六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