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5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2/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錦溪路旁大坑溪勘查,於一涵管見有泡沫廢水排放,致涵管下方有大量泡沫堆疊且隨風飄散至河道沿線及路面溝渠,查該股泡沫廢水係貴公司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因同月11日進行消防泡沫測試作業,該鹼性泡沫廢水收集至廢水處理設備內,惟稽查當日鹼性泡沫廢水(pH11.1)其廢水處理設備液位到達後抽取該股廢水至工區外道路側溝排放,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道路側溝及大坑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瑞慶里中正路一三五一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溪路69號旁大坑溪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