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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全畜牧場一場

文號
30-106-10001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10/08
違規日期
2017/04/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105年之放流水水表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文件及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紀錄文件,未依規定保存備查,且放流水水表累計水量讀數及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之紀錄表單僅記錄至106年2月13日,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6年10月31日前,檢具自106年4月6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放流水水表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文件及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紀錄文件,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第66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舊趙甲段八八之二地號,舊趙甲段八八之五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舊趙甲段88-2、88-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