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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7/29
- 違規日期
- 2023/1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X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4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非法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發現,貴事業所屬本局列管清運機具(車牌:HXC-7XX8)於112年9月6日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時無車輛行駛軌跡,有異常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啟動狀態下應維持正常運作。限改日期:113年08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民生路一七之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民生路一七之二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