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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違規日期
- 2017/1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混凝土製品摻配作業,經行政院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106年11月21日派員稽查,查貴行雖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堆置場程序(M01)未依許可內容定期進行灑水作業、每日紀錄集塵壓降值及原物料使用情形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東明里成功路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東明里成功路一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