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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34
- 處分日期
- 2024/07/18
- 違規日期
- 2022/12/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摟尬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載運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文件未填妥(車號不符、清除或再利用機構/自行清除之事業及機構負責人電話空白),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里裕民街二六之一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69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