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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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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12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違規日期
- 2024/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申報於112年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0日完成廠(場)內再利用(重量:1.78公噸、1.91公噸、1.77公噸)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委託清除處理方式不同,前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方式變更,未依規定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再利用及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二二九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一七八、一七九、一八○、一八一及二一五號(三俊街229巷17號)25.00900900900901,121.4202365768389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