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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2/04
- 違規日期
- 2024/12/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12月6日15時39分派員至高雄市楠梓區大學十六街與大學十九街交叉路口巡察,發現大樓側邊地下室排風扇出風口產生明顯白色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人員進入貴公司新建大樓(大學十九街98之1號)地下室一樓,查獲工人正使用砂輪機進行素地檢整研磨,產生大量白色粒狀物,並開啟抽排風扇,惟未設置粒狀物防制設備或其他有效抑制措施,致白色粒狀物抽排放大樓周界外致空氣污染,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大隆路二○號四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大學十六街與大學十九街交叉路口(大學十九街98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