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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揚企業行

文號
44-108-10002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22
違規日期
2017/02/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按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2月24日督察紀錄,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106年2月23日發現貴事業詹○○駕駛清除車輛(車號:Z6-465)載運營建廢棄物,傾倒於貴事業位於仁武區的營建混合物貯存場(本市仁武區仁義段962地號),惟車上的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未標明載運車輛號碼、數量、日期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四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七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義段962地號
統一編號
5790614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