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南投縣
  3. 廖如金畜禽飼養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廖如金畜禽飼養場

文號
40-108-050002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9/05/08
違規日期
2019/02/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場收受事業產出之廚餘,惟未有高溫蒸煮設備且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未與事業廚餘產源(收受自助餐廚餘)簽訂契約書;未將收受廚餘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5、8及9條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包尾段一○九九之一地號,包尾段一○九九之二地號,包尾段一一○○之一地號,包尾段一一○一之二地號,包尾段一一○○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包尾段1099-1.1099-2.1100-1.1100-2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