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11-100015
- 處分日期
- 2022/10/31
- 違規日期
- 2022/10/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所屬廠區內進行廠房拆除及整地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2日派員至現場稽查,認定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工程,經查其工程案未申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嗣本府於111年9月6日府環空字第OOOO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11年10月6日前應完成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繳納作業,否則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惟該公司於期限內未完成申報,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電研路一九○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電研路190巷1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